商業移民(永居)(888)
商業創新投資(永居)(888)
基本要求
- 持有商業創新投資(臨居)簽證(子類别 188)三年的申请人;
- 須獲得州或領地政府的擔保邀請, 其他与與臨居簽證要求相同。
(A)商業創新 (Business Innovation)
- 在澳大利亞擁有1或2個經商註冊號(ABN)生意至少2年
- 此期間每季度按時向澳大利亞稅務局申報企業經營活動報告;
- 申請前12個月內1或2個主業務營業額不低於30萬澳幣;
- 您或您配偶或合計擁有至少1個主企業股份以下之一的百分比:
- 51%和每年營業額低於40萬澳幣;或
- 30%和每年營業額不低於40萬澳幣;
- 購買從非持有商业永居签证的生意且滿足如下其中2個條件:
- 生意的總淨資産在申請前12個月內不低於20萬澳幣;
- 申請前12個月內達個人及企業淨資産至少60萬澳幣:
- 申請前12個月內僱傭2個非親屬的全職本地人員。
- 持臨居簽證期间申請前二年裡在澳大利亞居住滿一年。
(B)投資者 (Investor)
- 您(或您和您的配偶或事实婚姻的伴侣)在臨居簽證 188的整个期间,在澳大利亞維持250萬澳幣合規投資項目組合如下;
- 20%風險投資(50萬澳幣);
- 30%新興企業(75萬澳幣);
- 50% 的平衡投資(125萬澳幣);和
- 您申請前三年裡在澳大利亞已居住滿二年。
(C)重大投資者 (Significant-Investor)
- 您(或您和您的配偶或事实婚姻的伴侣)在臨居簽證 188的整个期间,在澳大利亞維持500萬澳幣合規的投資項目:
- 20%風險投資(100萬澳幣)
- 30%新興企業(150萬澳幣)
- 50% 的平衡投資(250萬澳幣);
- 持臨居簽證期间您在澳大利亞平均每年居住 40 天或您配偶持臨居簽證平均每年居住180天。
(D)企業家 (Entrepreneur)
- 須證明持臨居期间在澳大利亞持續創業活動總體成功的記錄;
- 二個關鍵成功因素,或一個關鍵成功因素和三個支持成功因素;關鍵成功因素包括:1)僱用二名或更多澳大利亞居民或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;2)業務年營業額達 30萬澳幣或更高;3)申請臨時專利或獲得註册商標或創新專利;4)在您的企業家活動中獲得持續的資金或投資;5)與大學建立合作夥伴關係;或6)以 200 萬澳元的價格出售一家創業公司。
支持成功的因素包括:1)使您的創業活動適應其他業務領域,2)獲州或領地政府提名人的成功聲明,3)獲得企業部門的讚助,4)開辦一項其他業務或為二項其他業務做出貢獻,5)獲得正式獎勵或認可,6)獲籌集或貢獻社會資本。
持臨居簽證期间申請前在澳大利亞居住滿二年。